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日期:2024-12-11 浏览 496

根据营运生产工作需要,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公开招聘公交驾驶员、保安、充电工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公交驾驶员若干名

2.保安5-10名

3.充电工5-10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公交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条件如下:

(一)公交驾驶员

1.驾驶证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准驾车型为“A1”或“A3”类非实习期机动车驾驶证;

2.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3.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4.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

5.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6.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保密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公司安排;

7.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8.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驾驶工作的、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聘用驾驶员岗位时间较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二)保安、充电工

1.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上夜班,建议男性报名);

2.充电工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

3.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精神病、传染病及重大疾病病史等疾病)、五官端正;

4.无违纪违法和犯罪记录;

5.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已持有保安证人员优先录用。

(三)以上岗位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应聘资格:

1.不符合上述岗位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者;

2.入职体检不合格者;

3.伪造证书或提供虚假资料者;

4.有犯罪记录或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者;

5.因违章违纪或品行恶劣被企业除名者;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

7.有严重干扰招聘流程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录取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地点(驻点)

(一)公交驾驶员

岗集镇、吴山镇、下塘镇、陶楼镇、双墩镇、双凤开发区

(二)保安、充电工

长丰县各乡镇

以上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入职后由公司统筹安排

四、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 14:00-17:00)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1.双墩镇阜阳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政务大厅一楼E02窗口

电话:0551-62733008

2.水湖镇站前路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停保场办公楼207办公室

电话:0551-66671039

六、其他事项

(一)我公司根据生产运营需要,适时审查应聘者资料,适时组织开展考核培训,考核合格者组织入职体检,体检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入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并按规定明确试用期,应聘公交车驾驶员岗位者公交集团将在试用期内安排岗前培训考核及线路实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入职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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